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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9年教育督导评价国际论坛于6月14日成功举办

来源:中国国际教育信息网发布时间:2010-08-09 13:0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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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英国、法国、德国、荷兰、日本等国家、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北京、湖南、上海等近20个中国内地省份的150多位教育督导官员、督学和专家,齐聚2009年北京教育督导评价国际论坛,共论 “21世纪教育督导的改革与创新”。该论坛是第六届北京国际教育博览会的一部分,也是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北京市教委第一次组织的有关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价领域的国际论坛。

  教育问责制受到普遍关注

  虽然各国国情不同,但大家对学校自评话题十分关注。

  英国最大的教育督导机构泰伯教育集团高级经理朱丽叶•库普女士介绍说:“教育督导主要是评估学校办学优势和阐述学校需要改进的地方。英国有一套指标来衡量每个学校的办学水平,按办学环境、教学水平等评估优、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教育督导提供的是一种问责机制,通过学校的自我评估,促进学校发展。”

 

  荷兰国家督导机构督学、研究员罗伯特•琼先生说,荷兰教育督导包括学生学习能否达到预期水平、学校有无教育质量保障体统、教师的教育和教学行为、校风等9项评估标准,以警示信号、问责文件等促进学校改进。

  香港教育局质素保证分部首席教育主任卫沛华先生说,他的主要工作是落实香港学校体系中的学校发展与问责制架构,该架构主要由学校自我评估和校外评核两部分组成。香港有一套关于学校教育的指标,即《香港学校表现指标》,包含管理与组织、学与教、校风以及学生支援、学生表现。香港设立了基于学校表现指标的数据系统《学校表现评量》,内容包括公开考试成绩、课时、调查结果。可以让学校和自己的过去比较,也可以和其他学校比较。

  有老师现场问卫沛华先生,实行问责制,学校如果有了问题,是不是都得追究校长的责任?

  卫沛华先生回答说:学校的管理不仅仅只有校长,还有管理委员会。如果有了什么问题,学生、教师、家长会质问管理委员会,并请其改进。

  教育督导结果应该公示

  中国教育督导研究会常务理事文新华教授认为,中国目前的教育督导十分具有中国特色,既是政府行为又是教育行政行为。

  教授认为,教育督导中应该强调“民主参与”。比如我们对一个学校进行督导,它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就是家庭、社区、教师、学生,这是直接参与;间接的参与者,就是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咨询意见,吸纳民众的关注。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做法:

  一是公告制度。对学校督导前,提前一定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提出征求对被督导单位的意见,请了解情况的人积极反映;二是观察制度。每一次督导活动可以像价格听证会一样邀请志愿参加者,还可以邀请媒体作为观察者参与督导;三是信息征询制度。对一个单位督导前,可以向社会有关方面征求意见,甚至可以向直接利益相关者发放问卷调查;四是建立督导结果公示和公报制度;五是投诉、信息要公开。

  教授的一席话,引起强烈反响。有人提问,教育督导的本质是行政监督,如何让学校配合?

  教授回答:督导不仅扮演着传统的“监督者”,还担当起“指导者”和“服务者”的角色。督导室如果能帮助学校分析优势和劣势,让学校发展得更好,双方利益一致了,问题就解决了。

 

  与会代表认为,教育现代化包括教育体制、制度、思想的现代化,充分运用教育督导结果,是促使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荷兰从1988年起,各个学校的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开,督导网站上可以查询到所有学校的督导结果。如果学校暴露的问题较多,督学将进行更严格的督导,并上报教育部。

  英国教育标准办公室也对学校的督导结果和报告向社会公开,不合格的学校列入“失败学校”行列,责令2年内改变,否则将被关闭。

   人大立法调研计划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线联平以《北京教育督导:改革、发展与创新》为题作了主旨演讲。

  线联平说,北京教育督导范围从初期以基础教育为主,逐渐扩展到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和高等教育等领域。但毕竟教育督导制度到现在只有不到30年,本身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他们正着手推进的工作有:

  加快《北京教育督导条例》的立法,该条例已经列入人大立法调研计划。

  积极推进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最近刚刚进行了新一届督学和兼职督学的聘任,获聘的12名督学和100名兼职督学,都是法律政策水平高、管理经验丰富、受人尊敬的校长和专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争取在不太长的时间,完成对北京市和区县专职督学的全员轮训。

  努力提升教育督导工作的针对性,特别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职业教育发展、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状况等专项督导和评估,并已完成对本市10所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5所独立学院进行督导调研。

  依法完善教育督导制度体系,制定并实施《教育督导评价结果公布制度》、《教育督导工作通报制度》、《教育督导结果报告与回复制度》,强化教育督导的监督、评估和问责机制建设。

  推进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在督导工作中的应用。目前已经开通了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网站,计划将逐步建立市、区县、校三级相互沟通的教育督导信息网络,建立健全教育督导信息资源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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