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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国高职院校中征集最佳案例及开展“双百强”项目评选的通告

来源:中国科教评价网发布时间:2020-04-30 20: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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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积极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将共同探讨新时代高等职业教育的建设模式和评价方式,着力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高质量发展;“产教融合”和“创新创业”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是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职教20条”中的第17条指明:“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为此,我们特面向全国高职院校,广泛征集最佳的成功案例,并开展“产教融合100强”和“创新创业100强”(简称“双百强”)项目申报和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时间
     申报对象:全国高职院校,在“产教融合”、“创新创业”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或者近3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关政府奖项,例如,以创新创业教育项目获得的教育部教学成果奖等。
     根据学校特色和实际成效,申报单位可以申报“产教融合100强”项目或“创新创业100强”项目,也可以同时申报“双百强”项目;但一类奖项每个学校只能申报1项。申报单位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过期不候
     二、项目申报
     1.“产教融合100强”奖项的申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申报单位主要围绕产教融合的“重要举措”、“显著成效”和“典型经验”等方面进行奖项申报。
   “产教融合100强”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将申报表以word版pdf版同时发送到邮箱casee@hdu.edu.cn,邮件标题和文件名称均为:“2020-产教融合-单位”。
     2.“创新创业100强”奖项的申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申报单位主要围绕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显著成效”和“典型经验”等方面进行奖项申报。
   “创新创业100强”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将申报表以word版pdf版同时发送到邮箱casee@hdu.edu.cn,邮件标题和文件名称均为:“2020-创新创业-单位”。
     三、评选办法与奖励
     我们将成立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征集最佳项目(案例),组织开展“双百强”评选活动。
     1.“双百强”项目的评选
     组委会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专家将重点考察“举措”、“成效”和“经验”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并给出综合评价,同时建议是否入围。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将择优评选“产教融合100强”项目和“创新创业100强”项目。评选工作坚持质量标准,宁缺毋滥,不一定要将200个指标一次用完
     2.“双百强”项目的奖励
     通过表彰“产教融合100强”和“创新创业100强”,继续推动高职院校的高质量发展。组委会将给“双百强”获得学校颁发奖牌;对于获奖项目,有选择性地进行媒体报道或论坛交流;在下一年度的高职高专及专业评价中,对获奖院校给予加分奖励,提高其排名位次
     四、组委会联系人
     “双百强”评奖材料征集联系人:
     周贞云老师,电话:0571-86915041,13858180549;
     刘  姝老师,电话:0571-86915140,13355407999;
     王建强老师,电话:0571-86873825,18172630786。
 
《2020年高职院校“双百强”评选活动》
组委会(代章)
2020年4月28日
附:
通知文件(有章)
产教融合100强申报表
创新创业100强申报表

 

    [发布者: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