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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中学现“怀孕审批”雷人规则:校长签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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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5-12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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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音:“为了保证正常教学,每学期每个学科只能有一名女教师有生育指标,……准备怀孕的女教师必须提前一学期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校长审批签字方可怀孕。”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以上规定受来自江苏高邮二中。虽然此事被曝光后,迅速被高邮市教育局叫停。但新华网记者调查发现,在许多中小学,尤其是女老师占多数的小学里,排队怀孕早已是大家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不按规定生育者还可能会遭遇福利待遇、职称晋级等方面的不公对待。而记者还了解到,不仅是教师,医生、护士、演员、模特、导游等许多行业,都隐藏着损害职业女性正常生育权的问题。

  纵横点评:

  适龄生育,是女性的天职,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正当权利。然而,就连教书育人的学校都会出现怀孕审批的雷人规则,这不得不令人深思。难道在职业领域,就必须以泯灭女人的天性、牺牲女人的权利为代价吗?女性培养合格下一代的社会意义,绝不低于职业女性对提高社会生产力的贡献。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在呼吁性别平等,消除就业歧视,却没有真正做到尊重女性和尊重生命。今天是母亲节,我们会关爱身边的妈妈们,当然,也请尊重每一位有权利成为母亲的女性。

  ·事件回顾

  记者在网友提供的“高邮市某中学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的讨论稿”上看到:本着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和学校当前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学校的具体规定,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如第三项规定:为了保证正常教学,每学期每个学科只能有一名女教师有生育指标,已婚女教师要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安排,做到有计划怀孕,准备怀孕的女教师必须提前一学期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校长审批签字方可怀孕。随后,还列出了不按规定生育者的处罚规定。该规定计划从2013年开始实施。

  此事经网友曝光后,高邮市教育局迅速介入,并于24日向媒体通报处理意见:《高邮市第二中学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讨论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违背,教育局责令该校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将对上述规定出台过程进行调查。同时,将此事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要求所有单位引以为戒,确保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各类规章制度。(记者温飞)

  (中国广播网 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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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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