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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堵住高考替考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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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6-25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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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舆论普遍对高考在“严防死守”情况下,还出现这么恶劣的群体性作弊案感到震惊,并纷纷为防止替考案再次发生支招。

  河南高考()群体替考作弊案持续发酵,最新的消息,日前出现在央视节目中、考后曾向家长及“枪手”表示指纹验证不通过也没事的那位女性“神秘人物”,系杞县教体局的一名女领导,目前已被专案组控制,正在接受调查。

  舆论普遍对高考在“严防死守”情况下,还出现这么恶劣的群体性作弊案感到震惊,并纷纷为防止替考案再次发生支招,包括制定《考试法》严厉处罚高考作弊者,建立诚信档案让参与作弊者背上一生的“污点”等等,但在笔者看来,这些“招数”似乎管不了什么用。高考作弊之所以一再发生,且越来越疯狂,根源在于这已经形成“产业链”,甚至包括一些当地教育部门也卷入其中,导致“关卡”形同虚设。

  并不存在无法可依问题

  不少舆论认为我国缺乏一部《考试法》,导致对参与作弊者的问责“轻描淡写”,但其实,依照我国《刑法》,所有参与作弊者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作弊,涉嫌滥用职权罪和贪污罪;社会人员组织群体性作弊,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和扰乱公共秩序罪;家长和考生参与作弊,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扰乱公共秩序罪,从司法实践看,我国司法机关追究国家考试作弊者的刑责,也是按刑法的相关条款问罪,这并不存在无法可依的问题。

  问题在于有法不依。通常,当一地作弊事发,组织调查者,就是当地教育部门,司法机关的介入并不及时(往往是媒体曝光之后才介入),而由于一些相关教育部门与作弊案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因此调查往往“点到为止”,大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参与作弊的学生,仅仅取消当年考试成绩,参与作弊的教育部门人员,仅仅给予行政处分,更别提追究教育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作弊背后利益有谁“分享”

  深究作弊背后的利益,才能找到破解之道。很多人对一些教育部门也从作弊中获利感到不解——大多认为只有涉事的巡考、监考获利——但其实,由于高考成绩是一地的教育“政绩”,且因此,有的地方教育部门对作弊有意无意采取纵容态度,一方面,作弊可以提高考生的分数,也就可以提供整体升学率;另一方面,如果出现作弊,一些教育部门会帮忙遮掩,而不是积极排查——因为作弊丑闻的曝光,在一些人看来,会影响地方教育“形象”。群体性作弊的组织者和参与者,深谙其道,由此有恃无恐。

  作弊组织者和“枪手”,直接从作弊者获得金钱的好处自不待言,请人替考的学生,获利应该是整个作弊案最大的,而不可思议的是,对这些学生大的处理,却是当下最轻的——最重的处罚只是当年高考成绩作废,以及停考三年,而从来没有依刑法追究刑责。何以至此?应当是与我国教育的功利化倾向有关。不客气地说,我国有相当数量的学校,并不是在办学,而是在做“学店”的生意,即办学只“回报”给学生一张文凭,而没有货真价实的教育;还有的学校,为获得办学的经费,甚至主动运作冒名顶替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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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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