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 
二、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788号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市、区)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不限,学院一般专业日常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九、录取规则  | 1.按各省市高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投档比例录取,按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2.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高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3.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价费(2006)11号】 其它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 元【沪价行(2000)120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2000元 (4人间学生公寓,有空调、独立卫生间及淋浴房)【沪价费(2003)56号】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十二、联系电话  | 4008204960 021-58132580 021-58131393 021-58133530  | 
十三、投诉电话  | 021-58134231  | 
十四、网址  | www.shzq.edu.cn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十六、其他须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