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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攻读工程硕士学位 个人承担40%学费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4-07-12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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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讯 记者梁晓琳 7月7日,台山市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发布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读湖北工业大学2014年工程硕士学位。个人只需负责40%学费,其余由学校和台山市教育局各负责一半。报名费、教材费等相关费用,也可回校全额报销。    

  据悉,广东省推进县域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区)指标体系明确要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比例达到15%以上”、“教育行政人员95%以上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达到10%以上”。目前,台山市高中教师和教育行政人员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的比例,与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区)标准的差距较大,是当前台山市教育“争先”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因此,台山市教育局发布该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促进该市教师和教育行政人员学历提升工作,为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奠定基础。

  根据通知,报名对象为具有本科学历,未取得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凡参加湖北工业大学2014年工程硕士学位学习的报名费(含学籍管理费)、考前培训费、教材费(含考试复习资料费)、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的差旅费,凭发票回原校全额报销。学费按“三三四”比例分担(即学校负责30%,教育局负责30%,个人负责40%),学员缴费后凭发票即可回原校报销。其中,教育局部分先由学校垫付,然后由教育局拨款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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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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