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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档”现象大量存在 大学毕业生不要漠视档案
来源:辽宁日报
发布时间:2010-09-27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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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择业期内毕业生档案怎么办

“我是湖南长沙人,在沈阳读书。今年毕业已回长沙,眼下还在找工作。现在我的档案还在学校,日后我的档案应该放哪里保管?”沈阳某高校毕业生小李向本报民生热线咨询大学毕业生档案管理问题。如果找不到合适工作,小李日后准备自主创业。他问,如果日后自主创业,档案还有用吗?

记者从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毕业生未就业即在毕业离校办理派遣手续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在规定的择业期过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将档案及户口转至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即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要接收其人事档案,公安部门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比如,小王入学前户籍是沈阳市铁西区,择业期内没有落实就业单位,希望把档案转回生源地,依据《报到证》将档案转至沈阳市人事局。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本人要求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学校要按规定在择业期内进行保管。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自愿将档案转入其生源地以外的城市,且与该城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或就业代理协议的,可依据《人事代理协议书》或《就业代理协议书》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及户口转入该城市。档案不能漠视作用不可替代

记者了解的情况是,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毕业生不重视档案的现象很普遍,把档案放在学校和人事部门弃之不管的毕业生不在少数。

如今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部分毕业生因没有落实工作单位把档案暂时留在了学校。有的毕业生找到工作后,因身在外地等各种原因,没有再回学校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也有毕业生认为,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复杂,放在人才市场每年需缴200多元管理费,不如丢在学校安全又省事。有的将档案弃之人才市场,引发大量“弃档”现象。

在社会转型时期,人事档案在某些方面的作用仍不可替代。大学毕业生无论考公务员,还是到企业就业,或是自主创业,都应妥善安置自己的档案。档案滞留高校影响计算工龄;没有档案无法报考公务员,落不了户,也办不了身份证。

我国的人事管理实行用人单位直接管理职工档案,和县级以上人才市场代理人事档案双轨制。假如毕业后进入私企工作了几年,再考上公务员进入国家机关,其工龄是从其档案进入人才市场的时间算起。人事部门建议,对毕业后找到接收单位的学生,档案可直接转到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如果单位不接收档案,毕业生可将档案存入当地人才市场,由其进行代管。对毕业后没找到接收单位的,最好将档案转入生源地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最好不要弃之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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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do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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