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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考第二次填报志愿7月30日启动
来源: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2012-07-28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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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韩晓蓉 实习生 赵越 李路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昨天就考生关心的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问题进行解答,高考(微博)第二次填报志愿定于7月30日-8月1日,高职(专科)招生总计划超过了11000人。

院校、计划招生总数:高职(专科)招生阶段,提前批共有14所院校,计划招生632名;艺术、体育类共有35所院校,计划招生413名(不包括文理统招计划);平行志愿共有174所院校,计划招生10635名。

志愿填报条件:参加本市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5月份参加过第一次志愿填报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含办理过5月份志愿撤销手续的考生),及5月份未填报志愿的考生均可以在7月30日至8月1日填报除提前批公安专科外的全部高职(专科)志愿。

平行志愿投档条件:提前录取的高职(专科)及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志愿优先方式投档。志愿表中“第三批高职(专科)”的A、B、C、D、E、F、G、H八个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院校填报总数:高职(专科)阶段,提前批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不包括公安专科),艺术、体育类可填报4所院校志愿(须取得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提前批和艺术、体育类志愿不得兼报;普通高职(专科)平行志愿可以填报8所院校;每个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分数线制定:高职(专科)志愿填报结束并汇总统计后,根据高职(专科)文、理科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考生的语、数、外3门科目成绩频数表,按1:1的比例划定今年高职(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加分政策:高职(专科)批录取中,所有市教委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项目仍然有效,且加分分值不变,即在考生成绩通知单中体现的加分分值仍计入其高职(专科)录取总分。

外省市院校加分优惠:为鼓励考生报考外省市院校,如外省市院校线上生源不足,在征得院校同意后,给填报过该校志愿的考生合成总分加20分投档的优惠,加分后必须达到高职(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征求志愿:如果考生达到高职(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被自己所填报的志愿录取,含当时放弃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或错过高职(专科)填报志愿时间,若还有部分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在8月10日13:00起至11日13:00止进行征求志愿。 高职(专科)征求志愿填报院校数量不限,每个院校可以填报6个专业。 高职(专科)批在沪招生的外省市院校,即使经征求志愿录取后未能完成公布的招生计划,也不再进行降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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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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