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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将建高中家庭困难学生国家资助体系
来源:腾讯
发布时间:2010-08-09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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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贵阳8月5日电(记者王橙澄)教育部部长袁贵仁4日在贵州宣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时表示,要逐步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资助体系,设立研究生(论坛) 国家奖学金,并逐步对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提供学前教育资助,力求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级各类教育的家庭困难学生都能获得资助。

袁贵仁表示,必须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保证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而辍学。

袁贵仁说,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工具,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依法保障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其中,保障机会公平是关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是重点。主要工作为三项:

一要着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

二是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已施行全部免费,大学对家庭困难学生实行了助学金资助,下一阶段的任务是要实现资助政策体系在各级各类教育全覆盖。

三是要确保特殊群体的上学问题,除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之外,还包括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问题,特别是农民工子弟问题,以及残疾儿童教育问题。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积极开展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标准的研究和探索

新华社贵阳8月5日电(记者王橙澄)教育部部长袁贵仁4日在贵州宣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时表示,分数并不完全反映学生的实际能力,论文数量不能真正衡量科研水平。下一步,要积极开展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标准的研究和探索,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符合实际、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标准体系。

袁贵仁表示,我们现在已是教育大国,但离强国还有差距,主要差距在于教育质量。在各级各类教育工作中,要把提高教育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一步,要强化质量意识,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坚持规模和质量的统一。还要明确质量标准,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求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要求。

袁贵仁说,过去一直讲质量和标准,但最大的问题是质量标准不明确,没有可检查、可评估、可衡量的一些硬性要求,使得许多工作没有落到实处。

“比如衡量科研以论文篇数作为标准,但有时候10篇、100篇还不如1篇;用分数作为衡量学生的标准,但有时分数并不完全反映学生的实际能力,有的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思考能力很强,但可能死记硬背不够,或者不一定符合老师的答案,可能得不到应有的评价。”袁贵仁说。

袁贵仁还表示,要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同时加强教育评估和监督,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紧紧依靠教师,提高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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