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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分类改革不能只盯“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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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3-26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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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王耀文最近表示,深圳每年约有60名公务员离职,呈上升趋势。据他介绍,2010年,深圳率先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将公务员划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类,通过上升通道设计,可让大部分人退休时的“天花板”抬高到副处级待遇。据悉,在深圳试点基础上,国家公务员局2013年起草了两个“暂行办法”,全面推行公务员分类改革已箭在弦上。

目前公务员管理实行“大一统”模式,确实弊端多多,亟需改革。但是,公务员分类改革的目的究竟是什么?站在民众立场上,当然希望改革是为了提高管理效能、改进公共服务,而不是为了借机给公务员增福利、涨工资。然而纵观报道中各方人士的表态,却几乎无人谈及前一个问题,都在谈论改革将给公务员带来怎样的“好处”。这是最让人担忧之处。

以“大部分公务员退休时达到副处级”为例,这显然会进一步助长官本位意识。更重要的是,副处级不是徒有其名,而是与工资、福利相挂钩,这意味着公共财政支出会因此大量增加。我国公务员人数之多、薪酬开支之大已让纳税人不堪重负,将来还要供养那么多“副处级”,能否受得了?说是抬高公务员晋升“天花板”,却要增加公共财政的负担;表面上是提高公务员职级,但更像是提高公务员待遇。

这让人有些费解,为什么公务员退休前非得混到一定级别?普通民众在各种单位工作,绝大多数人一辈子没有级别,不是照样退休吗?大部分公务员以普通科员身份退休有什么不可以呢?深圳每年区区60名公务员离职,并不值得担忧和惊诧,反而是优化公务员队伍的好机会,而愿意报考公务员的从来都大有人在。

公务员分类改革势在必行,但改革显然不能闭门造车,而应广泛征求民意。因为这项改革不仅涉及公务员类别、职级的调整,而且涉及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的调整,涉及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怎样改,要问计于民,而不是由本身就是公务员的改革主导者自说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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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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