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评价网 > 高考咨询 > 高考资讯 > 教育资讯 > 正文
中小学新学期收费标准不变 乱收费学校将追究责任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6-08-30 16:04
点击数:
分享到:

昨日,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对2016年秋季武汉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以及相关政策等进行集中公示。与2016年春季开学相比,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不变。根据公示,省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为每月每生600元,市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为每月每生500元。小学一、二年级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为每学期75元,三至六年级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为每学期95元,初中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为每学期170元。

  高中阶段,学费标准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对2015年秋季以前入学的学生,仍按示范高中675元/生/学期、一般普通高中470元/生/学期这一标准收费。2015年秋季以后入学的按示范高中900元/生/学期、一般普通高中630元/生/学期标准收费。对2015年秋季以前入学的“三限”学生,仍按以往标准收费。中职学校学生,普通中等专业学费为2400元/年,紧俏专业学费可上浮30%。

  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教育局要求,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在责令全额退款的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主要领导的责任。(记者刘嘉 通讯员邹永宁)

  (长江日报 刘嘉 邹永宁)

【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发布者:yezi]
  相关阅读:  ·教育部官员:对网络语言要引导规范而不是消灭  ·中小学新学期收费标准不变 乱收费学校将追究责任  ·3000清华新生凌晨拉练20公里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开启新局面  ·河南郑州今年50所学校试点创客教育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文明上网,理性评论:
表情:
用户: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