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评价网 > 高考咨询 > 高考资讯 > 教育资讯 > 正文
谨慎:小学生恶作剧抽椅子 同学受伤诉诸法庭
来源:东方法眼
发布时间:2012-07-31 14:22
点击数:
分享到:

日前,江苏无锡崇安区法院调解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一名11岁的小学生因为同学的恶作剧,在上课起立时椅子被后座的同学移开,导致其一屁股坐空跌倒,头部撞到了椅面边缘。经法官调解,该恶作剧的同学父母赔偿了3600元,学校方赔偿8400元。

小袁和小杨两人是同班同学。2011年4月8日上午,在一节音乐课上,老师喊了起立后,坐在后排的小袁突然起了恶作剧心理,将小杨的椅子偷偷抽开。而小杨就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坐了下去,一下子坐空,往后摔倒,后脑撞到了椅面的边缘。随即,小杨感到脑部一阵剧痛,立刻出现恶心、头痛的症状。情急之下,小杨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小杨右侧枕叶见一小斑片状低密度影,有脑挫裂伤的可能。

几天过去,小杨的头痛症状并没有缓解,反而有加重的现象。同年5月2日,小杨再次住院,因其有脑血管畸形的可能,医生为其做了手术。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8500余元。

事后,双方家长又为医药费起了争执。“出了这种事,我们家长也很着急。小孩也已经教育多次。”但小袁的父母认为,孩子既然已经送到学校,学校就有义务代替家长看管小孩,不能让自己担全责。而在小杨的父母看来,小袁的父母作为赔偿义务人却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赔偿,显得没有诚意。为此,小杨及其父母一纸诉状将小袁和其父母以及学校方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5439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与被告方多次沟通后,学校方摆出了一个积极的态度,承诺愿意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赔偿责任。最后,双方做出上述调解。

学生在学校受伤,责任该由谁来承担,一直是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学校要对校园伤害事件承担部分责任,学生被送到学校,从某种意义上监护责任发生了临时转移。学校对学生要承担教育、管理与保护的责任。

法官提醒,因在学校里常发生此类恶作剧,很容易使人受伤,希望学生们不要再开此类的玩笑了。而无论是家长还是学校,都应当承担起自己应有的监护和管理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尽量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发布者:yezi]
  相关阅读:  ·奥数班的荒唐教材:练习题推翻了勾股定理  ·四川凉山深处的孩子:小学生走铁索桥上下学  ·小学生作文:微笑之花一年四季开在人们脸上  ·谨慎:小学生恶作剧抽椅子 同学受伤诉诸法庭  ·江苏出台《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文明上网,理性评论:
表情:
用户: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