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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理想和现实相隔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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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7-07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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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最近,恐怕很多人的脑海中都不自觉地响起这首歌。这是因为,这首歌进入了法律。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新法第十八条指出: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而首例应用新法的判决在新法实施当日就已经出炉。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对于这一条款,从法律专家到普通百姓都有很多的争议。不少人认为,这种原本是道德范畴的约束入法,操作性存疑。也有人认为,该条款最大意义是对为人子女的一种警醒,而且在极端情况下确实可以强制他们回家看老人。

  激烈的争议

  赞同:

  有些法律就可以是倡导性的

  有人认为,这种近似道德说教而强制性比较弱的条款,“入法”主要是因为年长老人缺少子女关怀是社会普遍状况,“常回家看看”条款具有较强的公共性,将之入法,使其具有一定的法律刚性,对社会生活和社会秩序或许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肖金明教授就认为,看起来这是一个非常具有道德色彩的条款,但是我们在社会转型时期道德反思的一种表现,实际上也是我们保守传统道德的多个选择当中不可替代的一种选择,就是说要用法律来支持道德。在西方福利国家,摆脱福利制度困境发起召回家庭的运动的时候,对我们中国来讲一定要坚持留守家庭,这个条款实际上并不是不具有可操作性,我觉得这个条款出台之后,能够给我们的精神文明的建设,社会道德的重构、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使这样的条款“常回家看看”能够深入人心,使每个家庭成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责任。这个条款也明确规定了家庭成员应该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能忽视和漠视老年人,同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这实际上规定责任还是非常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另外,并不是所有的法都必须强制实施的。有些法律,就可以是倡导性、宣示性、号召性的。在法学术语中,这被归类于软法(soft law)。所谓软法,就是区别于“硬法”,不具有严格约束力和强制力的规则和法律。各种人权类的公约就属于软法。软法可以告诉你该做些什么,什么是善,但其逻辑结构往往不够完整,不能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像《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里的“常回家看看”条款,它就是不需要细则的,它只是告诉你应当回去看老人,用人单位就该为职工创造探望老人的机会。而怎样才叫做经常,怎样才叫探望、问候,并不需要法条说得一清二楚。因为现实条件千变万化,有些人长期回不了家,但并不是因为不愿尽孝,而是确属身不由己,或属条件限制,个中原因可能各不相同。做不到“常回家看看”,并不意味着子女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是不是构成违法则应取决于老年人有没有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的意愿和必要,以及后者是否具有“常回家看看”的现实可能。

  批评:

  或将因无法实施沦为一纸空文

  有法律学者质疑此法能否真正解决空巢老人的问题,这跟“醉驾情势严峻,于是醉驾入刑;欠薪问题突出,于是恶意欠薪入罪”是一样的,属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许多网友也认为,精神层面的问题不能靠法院来作出裁决,如果孩子就是不愿回去,那闹到法庭上、判其必须常回家看看也无助于解决问题,回去只能吵架。

  另外,有人认为“常回家看看”条款没有实施细则,或将因无法实施而沦为一纸空文。比如,多久探望一次才算合法?如何界定探望和问候的区别?违法将受到怎样的处罚?法律条款上都没有明确说明。在不少人看来,这不符合法律应当有的明晰性和强制性。上海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上海市老年学会会长左学金就认为,法律不是倡导性的,应该是强制性的,是应该有一个约束性的,如果法律没有强制性,没有约束性,这个法律就不严肃。如果是这样的话,有这个法律的条款还不如没有这个法律的条款。

  还有法律学者认为“常回家看看”条款是过了界,把法律泛道德化,是对私生活的管制,“是公权力对私人空间的再度干预和干涉”。如果不回家,原因是什么也要分开来看。左学金提出:“我们历史上有大禹治水、三过其门而不入,我们是作为一种因公忘私的典型。如果因公忘私他不能回家,法律要不要谴责?我感觉另外还有两个问题比较重要的,就是我们国家的人口学变化,实际上我们国家独生子女的家庭和无子女的家庭、空巢老人的家庭、空巢家庭和独居老人的家庭的数量在不断增加,所以说对这一家庭来说,可能老人希望子女常回家看看的愿望是很难实现的,特别是没有子女,他根本不可能实现,如果只有一个子女,并在很远的地方,那也是很难实现的。”

  而且,有人认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这种反市场化的规定,根本无助于让职工常回家看看。因为一旦这个条款严格实行,用人单位说不定就根本不会招外地人了。

  残酷的现实

  这辈子只能和父母再处25天?!

  日前有媒体报道,不少网友在网上发起了“算算这辈子还能和父母相处多久?”的调查,网友们计算出与父母相处的时间最长的是有十几年,最短的只有十几天。有网友感叹,“这辈子我也许只能和妈妈相处25天了,我在外地上班,每年只有春节能回家一次。我妈妈今年55岁了,如果上天眷顾妈妈能活到85岁,在她最孤独的那30年里,我在她身边的时间不超过600小时,也就是25天,还不到一个月,这个结果真是太残酷了。”

  截至2011年底全国60岁及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接近1.85亿,占到总人口的13.7%。眼下这1.85亿老年人大约有一半子女都不在身边,中国社会赡养老人的方式正在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发生着历史性变化。

  正在加速的人口老龄化给整个国家的发展带来一系列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也一直备受舆论关注。而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新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要,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一规定也被大家通俗地理解为“常回家看看”入法。

  山东大学( 招生办)的肖金明教授参与了这部法律的修订工作。据肖金明介绍,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起草工作从去年8月份就已经开始,经过全国各地开展的一系列调研论证,课题组曾向全国人大内司委提交过一份专家拟定的稿件。“常回家看看”被列进了这份稿件中。肖金明教授居住在济南,而他的父母则在青岛。生活空间上的距离造成的心理距离,他本人也颇有感受。他主张凝聚家庭的力量,让老年人真正健康生活,政府用法律保障子女形成这样一种观点和责任。

  “常回家看看”属于精神赡养的范畴。学者们认为,精神赡养包括三个维度:人格尊重、成就安心和情感慰藉。换句话说,精神赡养必须同时满足老年人的自尊需求、期待需求和金钱需求。还有学者主张,精神赡养不仅局限于家庭生活,还应该涵盖养老院、福利院等形式的社会养老机构。

  其实,在瑞典、芬兰等北欧福利国家的法律中都有规定,比如他们用量化规定了子女与父母的居住距离,每年、每月、每周,甚至每日应当与父母接触的时间和次数,子女和父母谈话的忌语都受到限制。而在我们国家,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也更加注重精神层面的需要。因此,《宪法》第14条中规定,赡养人应该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料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第27条也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赡养人迁移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等等,以上都是在精神赡养方面注重对老年人的关爱。

  身边的故事

  每个老人都是“孤独患者”

  陈师傅今年65岁,从去年起在广州儿子家里住着。他每天出去买点菜,顺便带份报纸回家看,因为腿疾很少到小区散步,更谈不上认识谁。晚上吃了饭,他打开央视3套,看一会儿千篇一律的凤凰传奇、星光大道就早早睡觉。儿子下班后为了避开高峰期,都要吃了饭才回来,有时候跟朋友聚会,到家已经是10点以后。陈师傅一听到儿子的开门声,马上清醒过来。他躺在床上听听动静,如果儿子去厨房找东西吃,他就起来,从冰箱端出为他留的饭菜热好,在儿子吃的时候坐在他对面,问问他一天的工作,也讲讲老家亲戚朋友电话中传来的新闻旧事。这是他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有时候儿子埋头玩手机对他的话嗯嗯啊啊,有时候对他的老黄历不屑一顾甚至批评他、顶撞他,更多的时候是随便吃两口就跑进屋去看他自己的儿子。都没关系,只要能和儿子说上两句,就不咸不淡的那么两句,他的心就是热的。

  他最盼望的是周末,儿子说不定一整天都会在家休息。他早上很早就会去菜市场,买上几种儿子最爱的海鲜,一路畅快。总有那么几次,他兴冲冲地准备做饭,儿子睡了懒觉起来突然宣布跟朋友有约,要出去吃。好吧,他嘴上不说,心里总是有一点失落。他知道,自己已经算是幸运的老人,能够跟孩子生活在一起。至少每年有一段时间能够跟孩子生活在一起。而在这块广阔的土地上,有许多的老人不得不守着一个空空的家,和一部偶尔才响起的电话,他们被称为“空巢老人”。这种标签没法不给人一种孤独感。

  “以前都不觉得,最近几年突然感觉到孤独,”陈师傅告诉记者,“年轻的时候有太多的事情要干,一直到退休,我的生活都是忙忙碌碌。刚退休那会儿,很新鲜,精力也很充沛,经常跟三五好友约着打牌吃饭,或者去旅游。老年人就是要有自己的生活,虽然我是一个普通人,谈不上在这把年纪还有什么梦想和追求,但一个人总要活得精彩一点。不要总是在孩子身边晃来晃去,给他们添负担,我是这样认为的。但是最近吧,很多老朋友都去孩子那里了,给他们带孩子啊什么的,我发现我有点不适应了,常常觉得心里很空。盼着儿子回来,但他一年也就回来一次,打电话总是给他妈打,跟我说不上两句话。我都觉得自己变得婆婆妈妈了。即使跟儿子孙子在一起,很多时候也都是有种孤独感。当然,会比独居好很多。”很多老人的故事跟陈师傅雷同,即使没有同样的经历,也有相似的感受。

  陈奕迅有首歌叫《孤独患者》,是关于爱情的,但是却引起很多人共鸣。因为在现代社会,很多人都是孤独患者,老人更是。“万一关灯,空虚扰人”是一些老人生活的写照。这个世界上,也许最孤独的是,养了很多孩子,却没有一个来看自己。他们不想那么脆弱,但他们有脆弱的权利。因为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权利。这也许是“常回家看看入法”的意义之一。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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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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