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中国教育学会(英文译名为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 缩写为 CSE )。 第二条本会是全国性学术团体,由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与实践领域的个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自愿结成,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尊重教育规律,团结和组织全国有志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教育工作者,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开展学术活动,研究教育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教育科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教育部、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开展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学术交流活动; (二)普及教育科学知识,介绍国内外教育科学研究动向、优秀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经验; (三)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分析、信息反馈和咨询意见; (四)开展基础教育改革实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成果的评价与推广; (五)研究、编写教材,出版学术性书刊,发布教育信息; (六)开展培训活动; (七)开展业务咨询、政策咨询和法律咨询; (八)在主管部门授权内,制定学科、专业标准; (九)受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教育评价活动; (十)开展对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及对外教育学术交流与合作; (十一)依法从事与本会宗旨一致的社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其他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 本会实行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愿加入本会,拥护本会章程; (二)愿意参与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实践活动; (三)在教育科学研究与实践领域中有一定影响力; (四)中小学、幼儿园、高等师范院系、教育科研机构、教育类社会团体以及与教育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均可以申请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 (五)中小学、幼儿园、高等师范院系教师,高等师范院系在校学生,教育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教育工作者,均可以申请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本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进行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科研任务; (三)加强自律,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参与学术交流活动;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会提交学术论文,提供有关学术资料和科研信息。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未经同意1年不交纳会费,或连续2年无故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并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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