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国家版三十条”:民办教育监管改革破题在即 “国家对民办学校的一些优惠政策尚未落到实处,主要原因是法律与法律之间、法律与政策之间衔接不够。”11月6日,教育部分管民办教育的副部长鲁昕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上说。在她看来,分类是协调各部门落实优惠政策的基础。 而有参与“三十条”起草的相关人士用一个颇为形象的比喻来解释:先把民办教育这匹马扶上正轨,然后再在屁股上拍一巴掌,让它快点走。 不过,部分民办教育从业者对官方的上述“苦衷”并不认同。 有出资人对记者直言,“你政府此前的扶持政策都还没有兑现呢,现在又要谈什么分类扶持,谁会相信?”他说,“规范措施是地毯式一个都不能少,支持政策是只刮风不下雨。” 更多的民办教育从业者则呼吁政府能够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不要再对公办和民办教育搞“差别化政策”。 致诚学校是宁波当地一家以标榜国际化教育理念知名的民办学校。经过连续3年的申请,学校在去年拿下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IB课程(IB课程,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 是国际文凭组织为高中生设计的为期两年的课程),该课程在当地反响不错。为加快国际化办学,今年学校又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了一个跟美国学校合作的项目。 “跟我们一起报上去的都是宁波市的公办校,我自己花了很多的力气报到了省里,但在省里首先把我们刷下来,把公办学校都留下了。”学校创始人陈辉说。 这样的经历令这位办学十余年的女校长颇感郁闷,她坦言自己并不反对分类管理政策的出台,但对分类管理实行后,学校是否能有足够的自主办学空间仍表示“十分质疑”。 “协会”浮出水面 如所有公共政策出台一样,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在政策制订过程中总是在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两者相互追逐,相互影响。 2010年,有着“新教改”纲领文件之称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颁布,明确提出“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随即该项改革步入快车道。 同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被列为四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位列“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子项之下。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为试点地区和单位,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 其实,早在去年5月,教育部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起草《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民办教育专题规划》。据教育部副部长鲁昕透露,上述两份文件在形成征求意见稿后,数次召集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 也正是在此时,民办教育业者开始站出来发声。 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0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1.9万所,在校生达3393万人,民办学校的出资人、举办者俨然成为一个庞大的利益群体。在监管政策重大变动之际,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下文简称“协会”)为首的行业中介组织率先发力。 这家成立于2008年5月的协会,颇具官方色彩。其首任会长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陶西平,现任会长为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王佐书。 此前,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起草之际,协会其实已有抢眼表现。据教育部相关人士透露,当时决策层曾将“分类管理”作为“办学体制改革”一章的核心内容提出,正是由于协会强烈反对,起草者不得已采取折衷之策,将“分类管理”改以试点方式推进。 此番“三十条”草拟,协会作为被监管者代表参与了整个政策的制订过程,并多次提出了符合自己利益的诉求,与决策层展开“积极互动”。 有协会内部人士向本报记者回忆了这一过程: 早在今年2月,协会就在京召开了一场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座谈会,围绕“三十条”和《民办教育专题规划》草案进行研讨。负责文件起草的教育部相关司局负责人都有出席,包括发展规划司司长谢焕忠,副司长宋德民,民办教育管理处处长金平一等。 “协会这边来的主要是各省市区协会的负责人,来得不少,还邀请了些民办教育方面的专家,加起来有100多人。”上述协会内部人士称。在会上,大家提出很多反对意见,核心观点认为现在搞分类管理“不符合中国国情”,会影响民办教育发展。 9月14日,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召集包括上海、广东、浙江、辽宁等全国七八个省市的民办教育协会负责人进京,听取他们对于“三十条”第14稿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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