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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高考改革全面启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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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9-0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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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务院4日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一被称为恢复高考后最全面、最系统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怎样改变中国教育的面貌和人才成长的轨迹?

录取:逐步取消录取批次

记者:如何进一步完善高校自主招生?

答:自主招生的初衷是为了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也就是所谓的“偏才怪才”。这次改革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的措施。一是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二是试点高校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三是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四是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五是从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记者: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将有哪些变化?

答:高校招生录取方式的变化主要有:一是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二是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三是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四是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五是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六是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七是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八是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试点:不分文理科 沪浙先试行

记者: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主要试什么?

答:高考综合改革涉及考试科目和高校招生录取机制的调整,重点进行两方面的探索:一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二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在条件比较成熟的上海市、浙江省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两地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试点省(市)的其他在校高中生和没有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高中生,仍实行现行高考办法。(本报记者 晋浩天 姚晓丹)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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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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