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3月20日讯(记者 单俊楠) 青岛市招考办3月20日发出通知 ,2012年青岛参加()学生要在3月25日至4月15日之间陆续参加体检。 高考体检项目主要包括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市招考办提醒考生尽量不要服用药物、保健品,容易引起转氨酶增高等症状,影响体检结果,体检时患感冒或其他疾病,正在服药治疗的,要主动向体检医生说明,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考生在体检结束后,必须主动向中学或者所在区、市招考办查询体检结果,了解自身身体情况对填报志愿有参考作用。 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体检站提出申请,经体检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查。如果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可以继续向所在区、市招考办反映,由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终检医院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仲裁结论。体检结论以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和复查后的结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之内进行体检、复查、仲裁的结果一律不作为录取依据。 (半岛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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