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刘琴)3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获悉,2012年广西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我区调整部分()加分项目。 据悉,我区已于2011年取消自治区优秀学生称号者加分项目,2012年取消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加分项目。此外,有6项加分项目分值由20分减为10分,这6项分别是: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工程大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经统一测试认定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 回国人员随归子女考生。我区原有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地域性照顾加分政策不变。 其中,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加分,自治区级青少年科技大赛一等奖加分两项加分项目将于2014年取消。 (广西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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