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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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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6-21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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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大学城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院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原则,实施“阳光工程”,考生各种政策加分均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

2、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1)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定进行录取。

4、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首先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安排专业,遵循“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在相同专业志愿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原则。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其填报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的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其余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原则录取,依次类推。录取的考生可在入学后按学院规定调整专业。

5、录取期间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关注我院招生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届时我院将与考生及时联系。

六、颁发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551-63619113 63619008(传真) QQ:800005512

网 址:http://www.HFITU.cn E-mail:zsb@HFITU.cn

地 址:合肥市大学城九龙路与汤口路交口(安徽大学(招生办)新校区西门南200米),邮编:230601

九、其他须知:学院实行奖、勤、助、贷等系列奖助措施,设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学院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被评为“民生工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优秀单位”;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省属百优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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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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