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评价网 > 高考咨询 > 高考资讯 > 高招章程 > 正文
东北电力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
来源:腾讯高考
发布时间:2013-02-20 10:41
点击数:
分享到:

3、招生计划:

省份

吉林

黑龙江

辽宁

江苏

河北

山东

计划数

75

42

35

35

48

80

注:拟招计划如有调整,请以本省招生办印发的《2013年招生来源》为准。

4、考务费:200元

六、专业考试科目: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试科目:① 素描(黑铅笔)100分;② 色彩(水粉)100分。总分200分。※请考生自备画具

⒉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考试科目:

(1)初试:① 量体;② 走台(泳装自备);③ 语言表达能力。

(2)复试:①走台(休闲装自备);② 才艺表演。总分200分。(吉林省考生400分)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目

(1)面试:(60分,时间2分钟,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

语言表达(20分):自我介绍,基本素质考察,时间30秒。

特长展示(40分):考生可在声乐、器乐、美术、舞蹈、朗诵、曲艺、小品等艺术类特长中任选一项。

(2)笔试:(140分,观看短片及写作,时间150分钟)

影视作品分析(80分):观看影视作品并撰写影视评论,字数在800字以上。

命题创作(60分):根据给定题目编写影视故事,500字以上。

七、吉林省考生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以身高优先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现代传媒技术培养方向)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70%+专业课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20%+专业课成绩×8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考生的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的最低控制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以身高优先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影视技术、现代传媒技术培养方向)的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70%+专业课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发给其《东北电力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考生凭此证,在填写高考志愿时方可报考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可查询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nedu.edu.cn)。

九、招生咨询及电话:

我校咨询电话:(0432)64806749电子邮件地址:zsb@mail.ned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edu .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邮政编码:132012

【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发布者:yezi]
  相关阅读:  ·大连理工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长春师范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长春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文明上网,理性评论:
表情:
用户: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