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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作者:腾讯高考 来源:腾讯高考 发布时间:2011-12-30 15:58 点击数: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之一。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艺术氛围,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推动我校大学生民乐团、大学生歌舞团的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12年我校将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

申请参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测试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考生以及北京、山西、上海、浙江、安徽、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辽宁、河北、江西、福建、海南等十七个省(直辖市)文科考生;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备艺术特长;

二、招生计划

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三、招收项目

1、声乐:美声、民族;

2、舞蹈:不含街舞、霹雳舞,身高要求男1.75米以上、女1.62米以上;

3、西洋乐:弦乐、管乐、打击乐;

4、民乐;

5、主持:主要担任大型活动主持人;

四、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采取学校推荐或本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请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s.nuaa.edu.cn)进行网上报名(联通用户,电信用户),并按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网上报名时间从2011年12月10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截止。

2、报名纸质材料准备。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以A4纸大小装订,第2项材料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1)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后生成打印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2)高中以来获省市以上各种奖励证书、等级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的材料;

(3)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复印件。

3、邮寄材料。申请人须将以上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于2012年1月1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达我校艺术教育中心,信封上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状态查询栏查询材料收寄情况。有条件的中学可将学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

4、初审。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专家组将对申请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者名单将于2012年1月6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状态栏查询审核情况。

5、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2年1月10日前缴纳测试及报名费人民币80元。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我校收到汇款后即在收费状态栏中及时更新收费状态,考生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汇款收到情况。无法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可通过邮政汇款缴纳费用,汇款时,收款人请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收款人地址为南京市御道街29号;汇款附言请写明网络申请号,如非本人汇款亦请写明学生姓名。逾期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测试。

6、准考证打印:2012年1月18日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文化课准考证。准考证内容包括考生的各科测试时间、考场安排。

7、报到。艺术特长生测试报到点设在明故宫校区内(白下区御道街29号),请通过初审的考生本人于2012年2月8日9:00-17:00来校报到,报到时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带户口本复印件)、两寸彩色照片两张。报到现场将提供2011年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咨询。

8、测试。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分为专业测试和文化课测试两部分。

文化课测试:时间为2012年2月9日,测试地点在南航明故宫校区内。理科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论坛)、物理;文科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

专业测试:时间为2012年2月10日,测试地点在南航明故宫校区内。测试内容具体如下:

(1)声乐类:

现场表演:考生需填报并演唱一首曲目,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表演乐曲的全部或片段。(伴奏由考生自备)

(2)器乐类:

现场表演:考生需填报并演奏一首曲目,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表演乐曲的全部或片段。(钢琴由我校提供,其他乐器请考生自备。不允许使用伴奏)

(3)舞蹈类:

表演:考生需准备一个舞蹈节目,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表演节目的全部或者片段。(伴奏碟由考生自备)

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技巧展示、模仿。

(4)主持类:

基本功测试:考生需准备2分钟自我介绍及2分钟朗诵(诗歌、散文均可);

专业加试:命题主持,命题现场抽取,限时3分钟,评委可根据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

7、入选名单确定

(1)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专业测试确定2012年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名单及测试等级。

(2)入选考生经省级招办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微博)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认为我校艺术特长生优录对象。

(3)公示合格的学生,须与我校招生办公室签订诚信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4)对部分组织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的省市,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参加统测,成绩达到合格以上。

五、相关政策

1、优录政策

我校对取得艺术特长生优录对象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取得优录政策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设置艺术特长生志愿,考生须在艺术特长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如未设置艺术特长生志愿,则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志愿。实行传统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将我校填写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

A、测试等级为优秀的学生,高考成绩如达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本科控制线即予以录取。在专业安排时可加20分安排专业(江苏省加10分安排专业)。

B、测试等级为合格的学生,高考成绩如达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本科控制线,可在我校1:1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江苏省考生可在我校1:1投档线下15分以内录取)。在专业安排时可加20分安排专业(江苏省加10分安排专业)。

注: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2、培养措施

我校设有艺术学院,下设音乐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艺术设计广播电视新闻学5个本科专业及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一个博士方向,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艺术特长生进校后可选修艺术学院课程,辅修相关专业,艺术学院的琴房、舞蹈房、画室、计算机设计室等教学设施向艺术特长生开放。同时学校大学生艺术团下设舞蹈团、合唱团、乐队和主持人队,艺术特长生可优先进入相应团体参加校内外各项艺术实践活动。在校期间,艺术特长生成绩优异并有突出贡献的,可给予特殊培养。

六、其他

1、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2、冬令营活动期间食宿自理。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210016传真电话:025-84895554

艺术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25-52117718、84895554

招办咨询电话:025-84892899

网址:http://zs.nuaa.edu.cn(教育网、电信用户),http://nuaazs.net(联通用户)

八、本办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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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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