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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国中医科学院外校申推免生硕士办法
来源:新浪教育
发布时间:2012-08-11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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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关于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生学科专业:请见即将公布的《201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办法

  1、申请人须向我院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以下材料未注明者均为1份):

  ①《中国中医科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可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

  ②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③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单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

  ⑥所在院校教务处提供的本人推荐免试资格证明信(红章原件)。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申请材料须于2012年9月15日前寄送至我院招生办公室。全部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2、经审核,符合推荐条件者由我院发出复试通知。复试将对申请人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着重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复试合格后,申请人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012年10月25日前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于2012年11月10~14日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请最迟于2012年11月25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达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逾期未参加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或逾期未寄达登记表的推免生,将被取消推免生报考资格。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我院考核、复试、接收推荐免试的工作(包括发出接收函)将于2012年10月8日前结束。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马老师

  电 话:010-64014411转3380、3381

  传 真:010-84034358

  电 邮:yzb718@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100700

  附件:中国中医科学院接收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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