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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春季考研舞弊案 五人被判刑
作者:山东新闻网-山东商报 来源:山东新闻网-山东商报 发布时间:2011-12-22 11:23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李世武) 日前,记者获悉,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前不久审结了一起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五名男子通过不法渠道获取属于绝密级的研究生考试科目答案后网上叫卖,最终被判处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网上买来考试答案

  转发多人获利

  经审理查明,2011年1月15日9时至11时,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期间,被告人谌某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花莲城,通过网络聊天工具,从网名为“小宇”的网友处非法获取了属于绝密级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试题和答案后,通过网络聊天工具传输给被告人陈某,并非法获利700元。 

  获取答案后,被告人陈某在湖北省武汉市湖北医药大学附近,以同样方式传输给被告人王某;王某在湖北省荆州市塔桥路附近,传输给被告人章某;章某又在湖北省钟祥市,传输给被告人王某,并非法获利2000元;被告人王某在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办事处,以同样方式传输至罗某(女,25岁)的网络聊天工具上,并非法获利3000元。之后由姜某(男,30岁)在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利用事先购置的无线电发射装置,向正在济南市市中区育文中学参加考试的罗某宣读答案。 

  涉案人员被判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当日,公安人员接济南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报警称,在济南市市中区育文中学考点周围检测到无线电传输信号。后公安人员在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某酒店1107房间,将姜某等人抓获。同年3月1日,公安人员根据线索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达广场附近一移动营业厅门前,将被告人陈某抓获。 

  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均可从轻处罚,遂一审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以上五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缓刑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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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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