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技校生小陈在学校里总受小苏欺负,一天,不堪忍受的小陈将小苏刺成重伤。记者昨天获悉,房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决小陈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赔偿小苏医疗费、营养费等共11200元。 小陈和小苏是房山区一所技校的同班同学。小陈性格内向、老实,平时小苏便总让小陈打饭,向小陈要钱,还经常打骂他。总是受欺负的小陈又恨又怕。去年11月的一天,小陈约小苏“谈判”,为了壮胆,他买了把水果刀随身带着。 当天上午11时30分,小苏带着几个同学找到小陈。见此情景,小陈想离开,却被小苏一把搂住脖子。小陈想奋力挣脱,两人扭打在一起。混乱中,小陈掏出藏在衣服里的水果刀,一刀刺中了小苏的腹部。随后,小陈自首。经鉴定,小苏被刺成重伤。 (记者张淑玲) (京华时报 张淑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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