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评价网 > 考研加油绽 > 资讯要闻 > 正文
11岁女孩偷拿压岁钱买手机 家长投诉后退货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3-03-11 13:01
分享到:

  店主竟将手机卖给11岁的小学生,家长投诉后退了货。

  郭女士有个11岁的女儿,春节期间收到压岁钱后,擅自到她家附近的青山区鹏程通讯器材经营部,花399元买了一部手机,因怕家长知道,随手将包装盒和三包卡都扔了。

  郭女士察觉此事后,感觉女儿没必要用手机,且用手机上网,会影响学习,就找店老板退货。老板却说,手机没质量问题,不能退。

  青山工商人员核实投诉后认为,小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买手机应在父母陪同下进行。因手机屏幕已有明显划痕,后通过工商人员调解,店主日前同意,退还150元给顾客。(通讯员 李荣 丁强 记者 马辉)

  (武汉晚报 马辉)

【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发布者:yezi]
  相关阅读:  ·北大新任校长王恩哥:一所大学也要有梦想  ·物理学家王恩哥就任北京大学第十一任校长  ·研究生为助父“留任”校长编造茂名“最大贪污  ·专访:中新高校校长看好亚洲大学发展前景  ·粤港合作“一试三证”首颁44张证书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文明上网,理性评论:
表情:
用户: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