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0月30日电 (记者钱荣)济南市政府30日发布“济南科技11条”,规定凡高校全日制学生进入园区开展创业工作,可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 为推动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打造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高地,济南市政府联合山东省教育厅、科技厅、人社厅,制订出台了《发挥省会优势打造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全文共11条,简称“济南科技11条”。 “济南科技11条”主要包括鼓励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降低科技人才创业门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构建创新创业平台等内容。据了解,“济南科技11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钱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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