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昨天公布本市2012年全日制普通中职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关细则。 市教委规定: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连续就读2年,年龄不超过18周岁 (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其父母一方持有农民身份证明,父母双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沪稳定就业证明,均可报考。 统一报名时间定为2012年4月9日至4月27日,考生可到各区县设置的招考报名点就近报名。报名点和招生学校均不收取报名费和招生考试费。详情可登录上海教育网(http://www.shmec.gov.cn)查询。(记者 彭薇) (解放日报 彭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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