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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班儿童走失引关注 专家称亟待加强监管(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12-09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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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班儿童走失引关注 专家称亟待加强监管(图)

  放学后,托管班“老师”领着6个孩子离开,她两手各领着一人,其他4个孩子手拉着手。摄影记者马万冬

  俩6龄童走失引起家长关注

  昨日,本报报道了6岁的小睿和小璨在去托管班的路上走丢的事,引起广大家长对托管班的关注。家长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对托管班的监管,给孩子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环境。同时,不少读者认为,家长、老师、学校应对小孩子在应急情况下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加以教导。

  目前,本市小学通常是下午3点半放学。对于双职工家庭来说,从孩子放学到自己下班,其间有两三个小时的监管空白期。庞大的市场需求使托管班应运而生。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虽然大部分托管班都不具备相关资质,却依然有许多家长将孩子“寄存”在托管班中。

  一忧

  大部分托管班不具备相关资质

  昨日,记者在西岗区水仙小学周边的食杂店、小区门前看到许多托管班的招生广告。记者随后来到其中一家托管班进行探访。

  这家托管班有3室1厅,面积为90多平方米,每月收费280元。负责接待的赵女士称,班里算上自己有两名管理人员,都是小学退休教师,可为孩子提供晚餐,还能检查辅导孩子的作业。

  当被问及是否已到相关部门注册审批时,赵女士坦言,托管班是自己退休后私设的,并没有去相关部门注册,“附近几家托管班情况也多是如此”。

  记者随后走访了水仙小学附近的3家托管班,情况正如赵女士所说,都没有资质。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社会上现存的托管班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由私人开办的“专业”托管班,一般设在学校周边的小区内;二是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或家政公司兼营的托管班;三是个别学校和青少年活动机构,利用自有场地临时照看学生。

  该人士介绍,按照托管时间的长短,托管班可分为午托(中午或下午)、日托、周托和假期托,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虽然大部分托管班都不具备资质,却依然有许多家长将孩子送去托管。

  二忧

  如何确保学生平安到达托管班

  小睿和小璨是在从学校去托管班的路上走失的,如何确保在这段路上学生不会出现问题,成为家长最关心的问题。

  昨日下午,记者在水仙小学门口看到,放学后,一些托管班的“老师”站在校外等着接学生,有的还举着牌子。这些“老师”年龄大多五六十岁,皆为女性。

  接到学生后,其中一位“老师”领着6个孩子离开,她两手各领着一人,其他4个孩子手拉着手;另一位举着牌子的“老师”则让一名男孩子在前面走,自己“断后”,监督学生离开。“学校到托管班这段路是我们最担心的。 ”一家培训机构的托管班负责人表示,被托管的孩子大多上小学1~3年级,对危险状况判断意识差,有时还不听接送人员的安排。对于1年级新来的学生,“老师”最初用一条绳让学生牵着走,从而保证学生不会掉队。过一两个月后,当孩子熟悉了从学校到托管班的路后,会让学生们手拉手走。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牵绳虽然是好办法,但有家长提出不同意见,认为牵绳子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对孩子成长不利,“一排人拉着绳子,看上去也不美观”。

  三忧

  孩子受过安全教育却缺乏“实战经验”

  记者了解到,目前大连市小学大都开展了安全意识教育,教导学生如何应对紧急状况。

  家长王女士称,她翻看了孩子的课本,里面涉及在过马路、火灾、地震等状况下该如何应对。“老师教得挺好,但孩子一旦遇到这种状况,能否会灵活应用是我们家长最担忧的。 ”王女士表示,她多次告诫孩子,如果走丢找不到家,可以拦出租车将自己送回来,或请警察、阿姨给父母打电话。“现在的孩子缺乏应急经验,我认为家长可以有意识地把孩子‘丢’在公共场所,躲在一边观察,看孩子能否想办法找到家长。 ”“实战经验欠缺”在走丢的小璨身上充分体现出来。据小璨的姥姥李桂云介绍,在小璨四五岁时,他们就教孩子记住了父母、姥姥、姥爷的手机号码,如果走失了,就立刻给大人打电话,“平时记得可牢了,但这次走丢时,孩子却未打电话向家长求助”。

  四忧

  双重属性导致托管班监管缺位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现在大多数托管班均无合法身份,要么是私设的托管班,要么是培训学校开展的附属业务。前者什么手续都没有,后者虽然是培训机构,但仅具有培训资质。

  记者在一家培训机构发现,该机构的办学资质上写着“外语、文化培训”。“的确,我们没有托管班资质,只打着文化课培训的名义经营。不是我们不想办执照,而是根本得不到审批。 ”该机构负责人赵健(化名)坦言,相对于私设的托管班,他们算是“正规军”:有专门的教室,严格按年级分班,每班都有专门老师接送和辅导孩子功课。

  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目前将托管班划为家政服务,由工商局审批,如果涉及到培训则需要办理《民办教育许可证》,教育部门会对其面积、师资、消防和课程设置进行资格认证。“托管班属于一个新兴行业,只能算是营业性的、为学生服务的机构,不能归为学历教育,管理起来十分复杂。 ”

  专家指出,托管机构不同于民间教育机构与一般营利性服务机构,它是兼有教育性与社会服务性双重性质的机构,其双重性决定了现有任何一个单一的主管机关无法在职权范围内实现对托管机构全面监管,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对托管机构的监管缺位。

  对此,家长们表示,托管班亟待严格监管,希望国家或大连市出台相关规范,让托管班尽快摆脱无部门监管的尴尬现状。 (半岛晨报 记者于志刚)

  (东北新闻网 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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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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