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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建人高复广告被指违法?工商局介入调查
来源:商务时报
发布时间:2012-08-17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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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3日,浙江杭州地方报纸刊发了杭州建人专修学院(下称建人高复)的整版广告,广告右上角醒目位置放上了两位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题词,一幅题词署名原教育部副部长杨海波;一幅署名原浙江省委书记、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薛驹。

读者赵先生看到报道后,向记者爆料,称建人高复此则广告涉嫌违法。

为了解该则广告是否属于违法广告,2012年8月14日,《商务时报》记者分别联系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工商局广告处工作人员向记者明确表示:“《广告法》确实规定,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来做宣传广告。至于建人高复的这则广告是否违法,这要由领导来认定,我们不好随便说。”

而杭州市工商局商广处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商务时报》记者时,告诉记者:“这个事情我们工商局非常重视,为此我们特地咨询了省工商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可以明确一点,与国家领导人有关的内容作为广告内容这肯定是不行的,但是省部级的领导可不可以,我们正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这个问题。”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来做宣传广告。

《广告法》第三十九条同时规定:发布广告违反本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建人高复在地方媒体刊登的广告是否违反了《广告法》,杭州市工商局商广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杭州市工商局相关领导对此事特别重视,已经嘱咐相应处室尽快详细地了解相关情况,及时作出相应的认定及处理。

请关注本报的进一步报道。(来源:商务时报 记者:江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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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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