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郑想去集市买书,却不知书为何物。询问邻居,邻人曰:“书乃长长方方之物。”上街后,我买了年糕和砖头,因为它们都是长方的。我摸摸年糕,软软的,难道书是软软的?又摸摸砖头,硬硬的,怎么书又是硬硬的?书到底是什么啊?我疑惑了,不禁仰天长叹:“我要读书,要用知识武装自己!”突然,手中的一切都变成了一本一本的书。于是,我明白,只要心中有书,生活里的一切就都是书。 终结篇 墨水爱上钢笔,钢笔又钟情于稿纸,它们一齐倾诉了一段段书的往事。在这娓娓的叙述中,书让你明白了什么呢?…… 【简评】此文的构思、语言、寓意堪称三绝。一绝——构思,将成语故事嫁接到读书的过程与感受中,赋予其新意,使之具备了生命,跃然纸上。二绝——语言,简洁精练,高屋建瓴,小作者驾驭语言的能力绝非一日之功。书中的人物与故事信手拈来,似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三绝——寓意,怀瑾握瑜,见之难忘,每部分结尾处的总结之语深刻厚重,却不流于说教。(科教作文网) 我与书 我爱书,特别是好书,爱它那行云流水般的通畅,爱它那天高云淡般的深邃。应该说,每一本出自不同作者的书,都自有独特的风格,或深沉、或轻快、或伤悲、或欢愉。但无论怎样的好书,都能带给你感官与心灵的愉悦。犹如夏日里的一杯冰水,彻骨的寒冷过后便是无比的清凉。 我曾经随着三毛走遍撒哈拉沙漠,听她对我叙说她与荷西之间的种种故事,于是我陪她痛哭流涕;我也曾走进安妮的世界,感受着她的惊悸、无奈与绝望;我看见大观园的雪一片片飘落,听见辕门外撕心裂肺的啼哭与痛苦的呻吟……这时我已不是我,我甚至完全忘了自己的存在,只有当我尽兴归来,才感觉一具躯壳坐在案旁。 有人说我太过于痴迷。痴迷又怎样?书中自有一种在现实生活里无法体味的意境。那种“山如黛,月如钩”的静谧,那种“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悲凉,那种“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的萧条。这些,难道在高楼林立的今天还能找得回来?一个人的品性、修养,总能被书所熏陶。当然,不是指现今畅销的言情、暴力小说。人们常说的书卷气,那不是配副眼镜,怀揣一本砖头书就能装出来的。那种气质与风度,使他的言行、谈吐,乃至于小小的动作都充满魅力。人们以金钱、地位来衡量一个人时,总把学者放在很低的位置。可是,穷得除了钱就什么都没有的人又怎么能与满腹才气的学者们相提并论呢? 我一向反感所谓的“书中自有黄金屋 ,书中自有千钟粟 ”,也不赞同什么“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论调。读书只是一种兴趣,一种学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了解了我们这个生活以外的世界,没有国界、年代之分,从而在里面找到无穷的乐趣。为何非要把读书看成是跻身显贵的踏板呢?在那些人眼里,读书学习只是为平步青云、走上仕途所使用的工具。而书也丧失了其本身的意义,变得肮脏不堪。 心痛又有什么用?我依然可以热爱我的书,何况那只是一小部分人的想法。我对追星、赶时髦,或是什么电子游戏没有丝毫兴趣,只要一个小小的书房,一个小小的案台,一杯微温的清茗,还有一本好书,就足以让我乐不思蜀,自得其乐。 外面的吵闹喧嚣又“何有于我哉”? 书,毕生的至爱,让我拥有了一份最恬静的情感和一个最原始的兴趣。 享受读书的乐趣 夜,也许是上帝刻意安排的,总是那样的静谧,那样的安详,令人遐想。 每当夜幕降临,难改手不释卷的习惯总会在台灯下“与一位高尚的人交谈”。夜深人静,心静如水的啃着一本书,简直是一种享受,有时哑然失笑,有时澘然泪下。 书,带着我逐渐迈入成熟之秋,体味人生丰富的滋味,一路同行,风花雪月,它与我欣赏,喜怒哀乐,它与我分担,共享。它像一位饱经风霜的慈祥的老人,与我成为忘年之交,叫我着迷,让我留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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