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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兴伟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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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5-15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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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兴伟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勤奋 路 1 号

校区: 市 区 路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

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课程)

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课程)专业限招英语语种,入学后教学为英语语种。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1、学生需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课程),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且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或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高考科目外语成绩不低于120分(满分非150分的按相应比例折算,即外语单科成绩需不低于外语单科总分的80%)的才可获得录取资格。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统考成绩及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2、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调档比例投档。

3、加分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4、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0元(沪教委财(2014)53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教委财(2014)53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兴伟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兴伟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上海兴伟学院招生办:021-68020761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68020823

十五、网址

www.xingwei.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兴伟助学金,详情请见学院网站。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

(上海兴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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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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