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评价网 > 科教新闻 > 科教政策 > 正文
国务院: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作者:中国新闻网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11-25 08:39 点击数:

中新网11月24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下发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以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 

意见指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 

同时,家庭应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中国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 

意见明确,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和学前双语教育。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重点支持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学前教育。规范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分享到:
[发布者:dongdong]
  相关阅读:  ·福建八所高校组建教育联盟 推行名师共享  ·江苏构建从学前教育到老年教育终身教育体系  ·生源持续下降将驱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深入  ·教育部通报典型涉考案件 提醒防诈骗诚信考试  ·辽宁为万余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