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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2014年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新浪教育
发布时间:2013-08-28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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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讯 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内容如下:

  新疆天文台始建于1957年,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射电天文、光学天文和应用天文,主要从事脉冲星、恒星形成与演化、活动星系核、高能天体物理、微波接收机、数字技术应用、空间目标与碎片、卫星导航、GPS等方面的研究与观测。新疆天文台已成为国际上能够代表中国天文学综合实力的研究机构之一。

  新疆天文台现有“射电天文”、“光学天文与技术应用”、“应用天文”三个专业研究室,下设五个特色研究团组;新疆天文台射电天体物理实验室是中国科学院射电天文重点实验室成员,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重点实验室;拥有天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培养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南山观测基地、CAPS喀什地面站、奇台基地等五个独立的野外观测站。其中,南山观测基地是与国际接轨的综合性天文观测基地,是国际甚长基线干涉测量(VLBI)网不可替代的台站,也是我国载人航天、探月工程和区域定位网等空间学科战略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台站;率先建立了国内脉冲星观测研究基地、是国内重要的厘米波分子谱线观测研究基地以及活动星系核观测研究基地;是国家的一个重要的天文学研究与实测基地、新技术创新基地、应用天文学研究和服务以及天文学高级人才培养的基地。在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中,新疆天文台还承担着空间目标与碎片观测、探月工程和萤火计划等多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为我国国防、空间、深空探测和航天载人发射提供重要观测数据,在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新疆天文台拥有25米射电望远镜观测系统、中国区域定位系统、GPS卫星定时定位系统、太阳色球望远镜、40厘米、80厘米及1米的光学望远镜等多项大型仪器设备,并有多台重要天文观测设备正在建设和筹建之中。新疆天文台正在推进的全世界最大口径的110米全可动射电望远镜(QTT),建成后将成为国际一流的基础科学研究平台,可极大提高我国天文理论研究及实测和技术应用能力,及时满足国家在航天测控和深空探测领域的需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新疆天文台的国际学术合作与交流广泛,与美国、荷兰、澳大利亚、日本、德国、英国、意大利、俄罗斯、瑞典及我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多个科研机构和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已成为多个国际合作组织的成员。

  2014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2人,硕士招生专业为天体物理(070401)及天文技术与方法(0704Z1),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天体物理、射电天文技术、天文数据处理方法,适合原专业为天文、物理、光学、数学、机械、微电子、计算机、信息、自动控制等本科毕业生报考。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考或网络教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该类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报考);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且达到天文台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  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3)天文台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新疆天文台同时接受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具体事宜请见《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2014年推荐免试生招收简章》。

  (二)单独考试主要招收对象为中国科学院系统的在职员工。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一)中第1项、第2项、第4项和第5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

  3.  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

  4.  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及两年学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必须取得学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培养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考生在报名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在报考前可与天文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导师取得联系。

  1.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8日-29日每日09:00-22:00(备注:时间若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http://www.xao.ac.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天文台的一个专业;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照天文台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

  2.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者,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或网报时生成打印的初试报考登记表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两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研招办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现场确认时生成的《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2)《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3)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需由原毕业院校教务员打印并签名,教务处审核并盖章);

  (5)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以及在学证明);

  (6)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7)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8)已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奖励、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

  (9)各种获奖证书等;

  (10)天文台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1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按培养单位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3. 报名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生需在10月25日前到我台办理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直博生除外)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若有特殊报考时限要求的,皆以天文台的通知为准。

  (2)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培养单位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原报考单位或原专业录取时,可进行调剂;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国家以报考单位所在地分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附件、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讲习、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直辖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自治区)。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6)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研招办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学历有疑问的,研招办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

  四、初试

  1. 网上打印准考试证: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 初试日期:2014年1月上旬,具体以教育部公布日期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 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为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语种以天文台专业目录为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每门的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本年度招生目录,科目考试大纲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科考试时间单元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5. 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 考生初试成绩由天文台研招办公室负责通知。

  7. 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在初试外,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天文台通知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

  1. 天文台依照考生初试成绩,一般按录取书与参加复试人数1:1.2左右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本年度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 复试一般由天文台研招办组织,在天文台本部进行。

  3. 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按天文台的有关规定进行,并通过新疆天文台网页向考生公布。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研招办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证件和报名材料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可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 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天文台研招办在复试阶段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天文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向天文台研究生部提交与定向单位签署的相关定向培养协议。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工作,不再进行就业派遣。非应届生的考生若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台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我台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

  八、调剂

  报考我台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调剂。具体调剂政策按教育部在调剂阶段出台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学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单独考试等在职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十、收费及待遇

  新疆天文台2014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需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集中教学园区(北京市)”进行基础课程学习,从第二学年开始将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科研工作。研究生在学期间可申请出国学习2-3个月,享受奖助学金等优厚待遇(在职人员除外);研究生在天文台期间可每年享受一次报销路费的探亲假;研究生办公室配有固定电话、空调、互联网、液晶宽屏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享有舒适的现代化办公和住宿环境。

  十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天文台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由研招办公布。

  十二、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硕士生毕业后,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培养协议到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十三、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四、其它

  1.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天文台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天文台不承担责任。

  2. 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 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网页(http://xao.ac.cn)查询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天文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150号

  邮  编:830011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991-3689010/3838628(传真)

  网  址:http://xao.ac.cn

  邮   箱:yjszsb@xao.ac.cn/shenchengch@xao.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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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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