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评价网 > 考研加油绽 > 考研资讯 > 研招简章 > 正文
南京大学2010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24 09:27
分享到:

南京大学2010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公布,全文如下:

一、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其余2门全国联考。

三、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

四、专业学位代码

410100。

五、培养单位及联系电话

南京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025-83594175。

六、培养费标准

暂定3万元/人。

七、招生名额

100名。

【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发布者:yezi]
  相关阅读:  ·重庆大学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2010年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2010年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文明上网,理性评论:
表情:
用户: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