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评价网 > 考研加油绽 > 教育要闻 > 正文
有能力却不履行赔偿义务 其子女被禁止上私校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10 11:43
点击数:
分享到:

  原标题:禁止“老赖”子女上高收费私校

  韶关市一名交通事故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拒绝向死者家属支付赔偿金。浈江区法院调查发现,该名被执行人名下竟然没有任何财产。法庭最终发出限制消费令,责令他不得有让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行为。此举在韶关法院系统尚属首例。

  今年2月9日,被执行人钟某驾驶拖拉机,载着乘客魏某等人行驶至韶关市区五里亭大桥桥底路段。此时,魏某在未和钟某沟通同意的情况下,自行由车厢尾部下车。

  魏某落地后,被拖拉机尾部拖挂的小型搅拌机右侧车轮碰撞并碾压受伤,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部门经勘察现场后认定:乘客魏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驾驶员钟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随后,魏某的亲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今年5月,浈江区法院依法判令钟某赔偿32万多元给魏某亲属。判决生效后钟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发现钟某名下竟然没有任何财产。但在调查中,法官发现其小孩就读于某高收费私立学校。于是执行法官反复做钟某的思想工作,并指出其小孩读得起高收费私立学校,证明其是有能力履行赔偿义务的,但钟某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为此,浈江法院依据今年7月22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于日前对钟某发出限制消费令,责令其不得有让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行为。(记者卜瑜 通讯员汪次安、罗定海)

  (广州日报 卜瑜 汪次安 罗定海)

【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发布者:yezi]
  相关阅读:  ·香港高校南京抢生源 一年制硕士学位受追捧  ·川大:培养善于想象勇于创新的“学霸”  ·有能力却不履行赔偿义务 其子女被禁止上私校  ·名人高校任教被指成花瓶 中传课表未见李咏  ·职业教育有了新尺子 湖南高职校长的悬顶之剑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文明上网,理性评论:
表情:
用户: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