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人事局 简阳市卫生局
2009年公开选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对急需紧缺卫生人才的需求,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
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4号)及简人发[2008]1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卫生系统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卫生系统专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的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全民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50个,集体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岗位15个。具体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简阳市卫生系统2009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二、选聘的条件及对象
(一)选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5、聘用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选聘对象
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中专卫生类毕业生。对2007年、2008年、2009年毕业生的执业资格暂不作要求。
1、为缓解乡镇卫生专业人才紧缺矛盾,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对取得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其他卫生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乡镇卫生院在编制和进人计划内,可直接考核选聘。
2、为缓解卫生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对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如下专业人员可直接考核选聘:
①核医学(或核技术与核物理)专业;
②麻醉专业;
③医学影像专业;
④超声诊断专业;
⑤儿科专业;
⑥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专业;
⑦护理专业;
⑧预防医学专业中地方病防治专业方向;
⑨医疗器械工程、医疗器械制造与维修、医疗仪器维修专业。
用人单位选聘以上专业人才应在编制和进人计划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经市卫生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三、选聘地点及程序
5月14日-15日在简阳市人事局(简阳市东城新区市级机关办公楼三楼)进行公开选聘,应聘者带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1、用人单位与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双向选择。
2、填写简阳市大、中专毕业生“双向选择”登记表一份;
3、单位盖章后将“双向选择”登记表报市卫生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
四、考核选聘对象经人事局初审合格的,需参加人事局、卫生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人事部门审批发文。
简阳市人事局 简阳市卫生局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