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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四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百日行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0-08-09 13:08
[招聘会]
各市(区)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吸纳引进我市紧缺、急需的高校毕业生人才,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百日行动和就业服务月活动的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泰州市第四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百日行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9年11 月15日至 2010年2 月28 日。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就业市场
1.举办4场毕业生就业公益性大型招聘活动。
第1场:时间:2009年11月19日,地点:泰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泰州市南园新村33号);
第2场:时间:2009年12月17日,地点:泰州市人力资源市场;
第3场:时间:2009年12月26日,地点:泰州市人才市场(泰州市凤凰东路68号);
第4场:时间:2010年1月9日,地点:泰州市人才市场。
2.常设毕业生就业公益性专场招聘活动。
时间:每周三下午2:30—5:30,地点:泰州市人才市场;
时间:每周四下午2:00—5:30,地点:泰州市人力资源市场。
3.举办2009年泰州市高校毕业生公益性网上招聘月活动。
时间: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月31日;
网站:泰州毕业生就业网(www.tzbys.com)、泰州公共就业服务网(tzlm.jslss.gov.cn)。
4.举办2009年泰州市第四届校园毕业生供需洽谈会。
时间:2009年11月25日;
地点: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二)见习实训
1.加强就业见习政策的宣传。针对2008、2009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2010届即将毕业的高校毕业生至泰州各知名企业开展见习政策宣传活动。
2.举办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供需洽谈会。2010年2月6日,在泰州市人才市场举办“201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供需洽谈会”活动。
3.常设见习人员报名专区。百日行动期间在各招聘会现场及泰州毕业生网(www.tzbys.com)常设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专区。
4.建立见习基地走访制度。加强见习管理,对已有见习人员的见习基地,通过明查暗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对见习基地及见习人员见习情况进行抽查,及时纠正各类违规行为。
5.举办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用技能培训活动。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参加短期技能培训班,帮助提升就业技能。
序号
开班时间
技能(工种)
培训期限
人数
培训地点
1
随到随学
中式烹调
2个月
30
市劳保局创业培训基地
2
随到随学
电工
2个月
25
3
随到随学
计算机维修
2个月
25
4
随到随学
数控车床
2个月
30
(三)就业援助
1.完善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制度。对毕业后未实现首次就业的泰州籍毕业生,统一进行登记,全面掌握未就业毕业生情况。同时,加强用人单位毕业生需求信息的收集,开展未就业毕业生配送服务。
2.开展特困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信息征集工作。将享受助学贷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一年以上且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泰州籍2008、2009届未就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查摸底和信息征集工作,确保做到调查摸底全覆盖、信息征集无遗漏。
3.开展特困生走访慰问活动。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各市(区)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对申报信息进行核查,对重点服务对象逐一组织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开展特困生就业援助活动。对就业确有困难的特困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由各市(区)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实施就业援助,对重点服务对象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通过技能培训、市场推介、结对帮扶、基地安置等方式,确保年内安置就业率100%。
(四)创业扶持
1.联合实施“青年创业伙伴计划”。由团市委牵头,人事、劳动保障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青年创业伙伴计划”,帮助广大青年尤其是高校毕业生更快更好的通过创业实现就业,进而带动更多人就业。
2.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活动。依托高校园区内优异的创业环境和“创业孵化基地”优惠的创业政策,鼓励广大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入校园自主创业。
3.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推介活动。选择一批投资少、规模小、见效快又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创业项目,面向高校毕业生进行宣传推介,加强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指导,优化政府扶持政策,完善公共服务措施,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想创业、创好业。
(五)就业指导方面
1.举办泰州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校园巡回宣讲活动。针对毕业生择业、就业和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宣讲团”讲师走进校园巡回宣讲,帮助毕业生端正就业理念,提升职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
2.举办泰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巡回宣讲活动。组织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走进校园巡回宣讲,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就业观,坚定到基层就业、创业的信心。
3. 开设就业指导工作室。市及各市(区)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在办公场所开设就业指导工作室,由长期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人员对高校毕业生进行一对一求职指导、咨询服务。
4.开展高校毕业生素质测评服务。开发引进职业生涯规划测评信息系统,深入地方高校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前期素质测评,帮助他们认知自我、完善自我,更好的迎接社会就业竞争。
(六)相关服务
1. 大力推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根据市政府办《转发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试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管理意见的通知》(泰政办发〔2008〕158号)及《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管理实施细则》(泰人通〔2008〕106号)精神,加强对《就业服务卡》的推广力度,切实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全市就业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2.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联盟系列活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联盟合作体建设,进一步丰富就业联盟活动形式和内容,有效整合政府优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密切校企共建和校地合作,有效促进泰州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3.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一站式”服务。市及各市(区)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专设“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属窗口”,进一步整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资源,优化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措施,全面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一站式”服务。
三、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市及各市(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共同主办,市及各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具体承办。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百日行动的顺利开展,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落实好此次活动的相关工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作出积极贡献。
五、联系方式
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方 钧、李 敏
联系电话:86880262
电子信箱:tzsbys@126.com
泰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韩 哲、金 杰
联系电话:86606028 86606543
电子信箱:tzldjy@163.com
 
 
 
 
泰 州 市 人 事 局
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0九年十一月十日
【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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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qiu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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