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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2011年接收推免生说明 我校2011年接收优秀普通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要求 申请人除满足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已修满规定学分,申请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不纳入推荐范围。 2、须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申请推荐免试的(硕士)专业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同属一个一级学科。 4、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申请材料 推免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如下材料: 1、《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经省级主管部门核查并加盖公章)。没有《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我校有关学院不受理其申请。 2、《中南民族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一份,须由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3、大学一年级至三年级成绩单一份,须由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4、非英语专业学生需提供大学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须由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英语专业学生需提供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须由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5、各种获奖证书、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复印件各一份,须加盖本科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印章。 7、《中南民族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个人陈述》(附件2)一份。 8、《中南民族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附件3)三份——仅限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申请人。 9、所在学校本科录取花名册(申请人姓名所在页码)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招生部门公章。 “申请表”、“个人陈述”、“专家推荐信”的样表请通过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www.gd.scuec.edu.cn/。 三、接收程序及时间 1、10月10日至15日 (1)推免申请人向我校有关学院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学院审核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确定复试学生名单。 (3)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学院对推免申请人进行复试。计算综合考核成绩后将拟接收人选名单送交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10月16日至22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研究生部主页公示复试合格、拟接收的学生名单。 3、10月23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复试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寄发接收函。 4、10月25日至31日,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报名验证码由本科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教务部门)发放,并在本科所在学校考点报名。 5、11月14日以前,到本科所在学校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未办理报名手续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其他事项 1、在寄发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拟录取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所在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本科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生拟录取资格之日起未受过任何处分。 (5)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6)精神、身体状况符合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健康标准。 以上各项,由推免生本人促请本科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并于2011年6月15日前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交的,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2、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初试(如参加考试,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考生),也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统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 3、所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第一学年均可享受一等奖学金。 4、投诉、申诉 研究生部负责接收阶段的投诉或申诉,重大问题由学校纪委、监察处受理。 投诉、申诉电话: 研究生部 027-67842729 监察处 027-67842644 附件1:中南民族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中南民族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个人陈述 附件3:中南民族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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