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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贫困生资助基金”成立两年无一人获助
作者:王剑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05-31 12:22 点击数:
 

中新网南昌5月30日电 (王剑)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通报一批影响机关效能及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督办情况。新建县金桥乡小桥村“贫困学生资助基金”成立两年无一人获资助,被通报批评。

江西省效能办监测点反映,2009年1月,南昌市政府办公厅扶贫新建县金桥乡小桥村,在该村成立“贫困学生资助基金”。该基金来源为市政府办公厅筹集的10万元及社会各界和个人捐款,并且制定了相应的管理章程。基金章程严格规定了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或改变其用途。

在此基金成立的两年时间里,小桥村一些符合资助条件的特困户、低保户子女,在春、秋两季开学前都填写了资助申请表,但是,申请表上交到村委会审定后就没有了下文。至今,没有一个贫困学生得到过一分钱的资助。

经南昌市效能办调查,新建县金桥乡小桥村是江西省确定的“十一五”期间扶贫村,扶贫挂钩单位为南昌市政府办公厅。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为扶贫工作整村推进设立了“贫困学生资助基金”,并制订了《南昌市政府扶贫挂钩点新建县金桥乡小桥村贫困学生资助基金章程》,并于2009年12月29日下拔小桥村扶贫助学基金5万元。按原计划基金为10万元,实际下拨金额为5万元。

资金下拨后,新建县金桥乡小桥村村委会对家庭贫困学生进行了调查摸底。全村共有高中以上在校学生34人,这些村民都要求得到助学基金资助,但资金不足,小桥村村委会将此情况及时反馈给新建县扶贫工作组,扶贫工作组提出要重点资助家庭贫寒、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基金不能平摊,分年度资助;具体操作按资助基金章程办理。

据江西省效能办介绍,针对监测点反映的情况,新建县已责成小桥村村委会将助学基金款5万元,于2011年5月22日前直接存入新建县大塘信用社(金桥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帐户),由新建县金桥乡对此资金进行监管,同时要求小桥村村委会按章程,重新调查摸底确定资助贫困学生对象,分年定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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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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