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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
作者:dongdong 来源:评价网 发布时间:2010-11-10 12:01 点击数:

1111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治理择校乱收费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及时制止违规高收费乱收费现象

 

从字面上来理解,恐怕很多人都会理解成指导意见承认了择校费可行之处,因为其主旨为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而对于择校“不乱收费”是可以的!作为教育部,其文件的权威性毋庸置疑,每一个文件的发布都应是经过深思熟虑、字斟句酌了的,为何会出现“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这样引人误会的语句呢?原来,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费不仅大多群众被动地认为是合理的,连国家也承认它的合理性呀,难怪乎择校费在一声声批判声中愈演愈烈,“比房价还长得快”!治理主题的偏离,注定指导意见形同虚设,又仅仅成为案头的无声文件罢了。

 

家长们承认择校费合理,带有一定的被迫性,实属无奈。稀缺的优质义务教育资源,成为孩子们接受更好的高中教育、更优质的高等教育等等的有利保障,往往读一个好的小学就能读一个好的初中,读一个好的初中就能读一个好的高中,读一个好的高中进入优秀高等学府的几率就会高很多,家长们抱着这样的心态,为孩子们找寻最优质的义务教育资源。当然,享受优质义务教育资源,就得付出择校费,在家长们心里,择校费是享受优质教育的钥匙,就怕没有择校费,反而怀疑学校的质量。择校费已然成为家长们理所当然的无奈与承担,也已然成为学校心安理得接受的“礼金”!那么,家长们抱怨的是什么?是择校费太贵,而非择校费不对!不知从何时起,人们已经习惯了义务教育的重新定义,仿佛接受的并非义务性的免费教育,而是消费的一种教育服务而已,服务的优劣也已然定好价格,只是由于价格体系的不够规范,人们才抱怨而已。

 

然教育部也竟然承认了义务教育的重新定义,将择校费当做受教育者理所应当支付的服务费用,强调是对于择校费,学校理应收取,而不能乱收!对义务教育如此定义,如何能坚持标本兼治?择校费的存在竟已合理,义务教育收费也已合理,“本”已经曲解,如何标本兼治?何不将义务教育也改了名吧,免得让人误会,也免得中小学收费受到些许人士的质疑与批判!“九年中小学教育不叫九年义务教育了,不是免费的了,想上好学校就得交钱了!”这样反而让人觉得真实,不造作!何须加一个“乱”字来欲盖弥彰?

 

十大指导意见看来注定要成为案头的无声文件了。对于这十天指导意见,家长们也只能看看而已了,因为教育部都承认了择校费,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呢?甚而从无奈地习惯了择校费,到心里理得地去支付吧!因为我们的义务教育是必然要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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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do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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