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评价网 > 科教新闻 > 热点关注 > 正文
中国已授予各类博士硕士学士学位逾2100万人
作者:刘奕湛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1-02-13 16:17 点击数:

      新华网北京2月12日电 (记者刘奕湛)记者1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30周年纪念大会上获悉,30年来,中国共授予各类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分别达到33.5万、273.2万和1830万多人。

  据了解,条例实施30年来,中国基本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基本建立了学科门类与类型齐全、结构布局相对合理的学位授权授予体系,基本实现了立足国内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目标。截至2009年底,中国博士、硕士、学士授予单位已分别达到347所、697所、700余所。目前全国在学研究生(论坛) 已达140.5万人,其中博士生24.6万人。共招收各级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90多万人。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于198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新中国学位制度从此诞生,也标志着新中国教育走上法制化轨道,极大地推动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的形成。

【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分享到:
[发布者:yezi]
  相关阅读:  ·邵阳副县长因沉船事故免职 家属公布遇难11人名单  ·舟曲学生受基金会承诺捐助4年 款项1年即停  ·幼师工资不如保姆难留人 公办民办月收入差四千  ·卫生部发布儿童跌倒干预指南 要求学校每月检查  ·媒体关注乡村代课教师 没有名分前途暗淡(组图)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