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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0-08-09 13:08 点击数:
温州大学概况

温州大学是由温州师范学院和原温州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成立于1956年,有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0个,本科专业42个,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20000多人。学校设有茶山、学院路等校区。主校区位于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占地2545亩。校园依山傍水,环境幽雅,绿草如茵,景色怡人,是读书治学的绝佳胜境。 

温州大学师资队伍雄厚,全校专任教师1180人,其中教授146人、副教授429人,硕士和博士生导师150人。有省、市新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01人。有4位院士加盟建设重点学科,并拥有一支由中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兼职教授队伍。

温州大学教学科研条件日趋完善。学校校舍面积80.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亿多元,馆藏纸质图书142万册、电子图书56万册。学校共设有56个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示范实验中心和市重点实验室3个。近五年,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20余项,其中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61项;SCI、EI索引收录论文378篇。近几年,SCI收录数位居全国高校前100位;2001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

温州大学对外交流领域十分广阔,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荷兰、乌克兰、意大利、澳大利亚等国家的20多所高等院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学校具备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并拥有良好的对外教学师资队伍和教学、生活设施。学校还是全国首批华文教育基地。

温州大学总体目标是:努力增强综合实力和办学特色,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综合性大学,成为高层次人才集聚培养中心、文化科技创新中心及产学研结合的示范基地、教师教育基地和社区终身学习基地。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早日成材,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2007年计划内非定向生和计划外自筹经费生实行不收学费的优惠政策,并给优秀研究生发放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我们热烈欢迎您报考温州大学。

温州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二年半至三年,在职攻读为三至四年。

三、招生名额:

2007年我校有20个学科专业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30名左右,包括计划内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地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报考点均可查询)。确切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并视合格考生情况再行确定。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并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经费研究生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推荐材料请于国家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寄至我校研究生处。

(三)委托培养:

我校各专业均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请务必在考生登记卡中委托培养栏内注明为委托培养,并请考生所在单位在报名登记表的组织意见栏内注明为单位委托培养,在录取前,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所在单位与考生须分别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06年10月份(具体见教育部文件通知)每天8:00-23: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  

(二)缴费、照相

考生须于2006年11月中旬(具体见教育部文件通知)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办理有关手续,出示身份证件,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照相,并校对信息。报考点只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不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改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音乐学专业报名

按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有关要求和省考试院有关精神,我校音乐学初试放在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一并进行,考生在原报考地点参加考试,不另行安排时间来我校参加初试。音乐学专业初试时难以考核的内容放在复试时考核。

(四)有关说明

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07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办概不负责! 

报考的具体办法请直接向各地市高招办查询!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与地点:

1、时间:约在2007年1月底(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2、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三)初试科目:考试科目:根据《教育部关于2007年改革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的通知》(教学[2006]9号)要求,课程与教学论、体育教育训练学、专门史,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其余考四门。其中101政治理论、201英语、301数学Ⅰ、302数学Ⅱ、311 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及313历史学专业基础由国家统一命题;二外、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政治分值100分,英语、二外分值10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15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招生专业目录附后,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参考书目:二外、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的有关事宜,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详见专业目录);所有参考书目各地书店均有销售,我校一律不办理邮购。

(四)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品行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八、其他:

(一)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07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业务课有关问题请直接与各学院联系。如需往年考试试题(新增点没有试题),可向相应学院购买。

(四)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网页(http://www.wzu.edu.cn ),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 招生单位:温州大学
  • 招生单位地址:温州市高教园区
  • 邮编:325035
  • 招生单位代码:10351
  • 联系电话:0577-86680868
  • 传 真:0577-86680868
  •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 联系人:田秀智
  • E-mailyjs@wzu.edu.cn
  • 网 址http://www.wzu.edu.cn
  • 【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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