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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安徽师范大学 来源:安徽师范大学 发布时间:2011-09-25 22:46 点击数: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或应用型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二年(在职学习为三年)。

三.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500名(含全日制专业学位和推免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在全校进行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各学院、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报考定向和非定向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读学校同意。

7.报考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专业学位的考生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本专业不接收免试生。

8.我校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9.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10.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免试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于每年9月10日开始,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免试生须按国家规定办理所有手续。

五.时间安排

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上通知。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惟一指定网站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一旦发现虚假报名材料,无论何时,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交纳报考费,现场摄像,确认报名信息。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注意:报考我校美术学(专业代码:130400)、美术(专业代码:135107)、艺术学理论(音乐学院,专业代码:130100)、音乐与舞蹈学(专业代码:130200)和音乐(专业代码:135101)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安徽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并按时到我校参加现场摄像和考试,在其他报名点报名和考试无效!正确选择“安徽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的标志为网上报名时所生成的网上报名号以“3470”开始!

(三)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七.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复试一般在4月下旬结束。

(四)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八.体格检查

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注明。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复试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具体的录取办法可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查询。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拟录取前分别签定相应协议。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原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普通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华藏奖学金等多类奖助学金,受助学生达85%以上,学生平均受助金额近500元。

十二.备注

1、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手机号码、详细填写通讯地址,并且确保通信畅通。

2、我校今年招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有:045102学科教学(思政)、045114现代教育技术、045116心理健康教育、045112学科教学(体育)、045201体育教学、045202运动训练、045103学科教学(语文)、0453汉语国际教育、045108学科教学(英语(论坛))、055101英语笔译、055102英语口译、045111学科教学(音乐)、135101音乐、135107美术、035200社会工作、045109学科教学(历史)、025200应用统计、045104学科教学(数学)、045105学科教学(物理)、045106学科教学(化学)、045110学科教学(地理)、125400旅游管理、045107学科教学(生物)

3、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4、我校及时将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公布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不另发纸质通知。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进行复查,对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取消入学资格。对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推免生取消入学资格。

6、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通知。

特别提醒: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2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请考生务必关注更新信息!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安徽师范大学南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53-5910126 或 0553-3869255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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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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