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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延安大学 来源:延安大学 发布时间:2011-09-08 11:58 点击数:

 延安大学是由毛泽东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大学。延安大学研究生教育的历史可上溯到抗日战争时期,当时的陕北公学就开办了高级研究班,主要任务是培养师资。解放战争时期,为了迎接全国的解放,给新中国特别是西北的建设事业准备干部,西北局和边区政府决定扩大和加强延安大学,实行正规办学。于是,学校设立了大学部、分校和研究室。其中,研究室内的学员分两种:一种是研究生,其资格为: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且有专长者,或具有同等学力并从事专门业务在2年以上者。另一种是研究员,其资格为:大专以上学校讲师、教授或同等资格的其他高级知识分子。研究室第一批招收的研究生有87名,绝大多数是大学毕业生,另外还有中学教师,主要研究中国革命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新民主主义基本政策等。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延安大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获得了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截至目前,学校有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生物学生态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临床医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87个,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十个学科门类。另外,学校还是教育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工程硕士、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硕师计划”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单位。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337人,在校研究生1000余人,累计向社会输送各类高级专门人才640余人。

  多年来,延安大学一直把人才培养质量视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为此,学校在认真总结研究生培养经验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格审查报考资格,科学制定培养方案,不断更新课程设置,着力规范学位授予标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深入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使学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在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的新形势下,学校将继续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恪守“立身为公、学以致用”的校训,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凝练专业方向,完善培养条件,提升学术水平,为锻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优秀高级专门人才而努力奋斗。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 219.244.0.2)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08年及以前入学,且2012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8)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3、报名点选择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延安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请务必核准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更正报名信息,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他网报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于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信息。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2、现场照相、确认信息日期:2011年11月10日-14日。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复试时学校将对考生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准考证发放: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准考证。

  五、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12年1月7日、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考生初试成绩通知由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查询下载。
  4、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时间:2012年4月中下旬,具体请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2、复试地点:延安大学,具体请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2年4月中下旬登陆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 219.244.0.2)查询我校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
  4、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
  (2)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4)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要加试。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时须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
  6、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7、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六、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一般为6月中下旬。

  七、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八、学习年限<br>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年限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两年;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三年。

  九、优惠政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被录取者可享受公费待遇。
  3、每月可享受不少于200元的生活补助。

  十、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719 学校名称:延安大学
  学校地址:延安市杨家岭 邮政编码:716000
  部门网址:http://219.244.0.2/ 研招办电话:(0911)233222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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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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