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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来源: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发布时间:2011-08-30 21:03 点击数:

学校简介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以航空宇航为特色,以工学为主,工学、理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52 年,是原航空航天部所属的6 所本科航空院校之一,现为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建设的唯一一所高校,是空军依托培养后备军官的全国18所地方院校之一,是辽宁省装备制造业紧缺人才航空航天培养基地,是辽宁省省属重点院校,已经成为“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基地”、“辽宁老工业振兴人才培养基地” 和“空军后备军官培养基地”。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沈航占地1760亩,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1.4亿元。现有专任教师900余人,其中高级以上职称教师45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197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特聘院士12人,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校级学科学术带头人38人;辽宁省百、千、万层次人才46人。拥有一级学科硕士点1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4个,专业学位领域8个。现有本科专业4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国防科工局国防紧缺专业和国防重点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6个。现有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其中国家国防科工局在我校设立的“航空制造工艺数字化”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是全国34个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之一。“十五”以来,学校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防预先研究项目、国防基础科研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80余项,有4项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进一步一等奖;在核心期刊等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748篇,被SCI、EI、ISTP国际三大检索系统收录论文236篇。目前,在校学生规模达19000余人,本科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在95%以上;在校 留学生规模达120余人,学校先后与30余个国外高校建立了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关系。

在近60的办学历程中,几代沈航人秉承“心系祖国,崇尚严谨,坚毅求实,激情进取”为基本内容的航空航天精神,为国家航空航天等国防工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培养了各类毕业生近5万人,他们中有万余人就职于航空航天等国防科技企事业单位,有千余人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百余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高层管理职务,为国防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面向未来,沈航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全局工作,继续弘扬航空航天精神,坚持改革开放,深化学科专业内涵建设,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全面协调发展,努力把沈航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的现代化航空航天大学。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和办学优势,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2012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发的实际指标为准,招生目录中你招生人数仅为参考数据(2011年招生403人,其中学术型355人,专业学位48人),学制2.5年。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详见我校专业目录具体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确认信息可查询后方可进行报考。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考试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

(四)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9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501专业基础(快题设计)考试时间为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考试科目中政治理论、外国语和数学(含数一、数二、数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为我校自命题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100分,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50分。

(六)初试成绩可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复试

复试由我校组织。复试办法和程序详见我校2012年复试录取方案。

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计划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且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要求)报考的考生,若初试达到国家最低分数线要求,一律加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复试。

六、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12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凡属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之间、考生所在单位与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2012年5月10日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

凡要求在被录取之后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12年5月10日前)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十、其他

(一)考生因报 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四)我校为考生提供近年专业课试题,考生可直接到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我校不出售业务课参考书,考生可直接与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版社联系购买。

(五)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六)其他事项请查询《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七)联系办法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校代码:10143

联系部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4-89724692;024-89726538(传真)

E-mail:gaod197@163.com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sau.edu.cn/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邮 编:1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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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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